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健康促进委员会(一下简称“健促会”),是在学校学生工作部(处)的领导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和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心理辅导站的指导下,遵循学校规章制度,本着为同学们提供健康教育服务,以培养全校学生身心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为目标的学习性、服务性学生组织。
第二条 健促会本着“强身强心,身心想进,关注健康,全面发展”的工作理念和宗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观念、心理健康知识、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营造和谐校园环境,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健康发展。
第三条 健促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嗰引导广大同学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注健康、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二) 在学生工作部(处)的领导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心理辅导站的指导下参与、协助学校及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向所在班级同学传达相关活动信息;
(三) 促进心理健康只是的宣传和普及。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心理观念,培养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优化心理品质,提升心理素质,提高生活质量和学习效率,增强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四) 结合我院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动态,充分调动和利用各方资源,创新工作渠道和方法,组织策划有针对性、特色鲜明的健康教育活动,协助学生建立健康生活方式;
(五) 积极参加心理中心的相关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专题学习和交流活动,了解基本的心理健康知识,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掌握必要的心理调适方法;
(六) 加强健促会的内部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加强机构成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升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健促会实行会长和各部部长负责制。健促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2人,分别下设办公室、综合部2个部门,办公室下设1名主任和1名副主任,综合部下设1名部长和1名副部长,共同负责健促会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 办公室职责:
(一) 办公室是本会内部的综治机构,负责各部门工作的协调与联系;
(二) 负责起草、整理本会所需的各种资料、文件等,完成内部管理工作;
(三) 负责本会财务、成员资料的管理及办公室用品清单的收集整理;
(四) 负责联络本会成员参加有关工作会议或活动,并完成会议记录;
(五) 负责本会各项活动新闻稿的撰写;
(六) 协助本会其他部门策划组织的活动,根据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第六条 综合部职责:
(一) 策划和组织本会干部的素质拓展和体育锻炼活动;
(二) 策划和组织又关大学生身心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活动实施前完成活动资金预算和相关申请工作;
(三) 负责与校健促会、其他二级学院健促分会的联系沟通;
(四) 负责本会与其他学生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开展业务交流和学习,拓宽本会发展空间;
(五) 协助本会其他部门策划组织的活动,根据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章 成员要求
第七条 本会成员必须是取得肇庆学院学籍并在册的全日制学生。
第八条 本会所有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自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内部团结,负责、认真、严谨地完成本职工作;
(三)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工作会议和活动;
(四) 维护本会在校内外的形象及声誉;
(五) 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第四章 干部制度
第九条 干部的素质要求:
(一) 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务实、负责的行为作风;
(二) 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品行端正,严以律己;
(三) 服从上级领导,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善于总结,勇于创新;
(四) 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严格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维护机构内部团结。
第十条 干部的产生方法:
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在规定时间内,经过报名、面试、试用等程序,最后由学院团委批准。
第十一条 会长的职责:
(一) 负责与本学院心理辅导站老师、校健促会沟通与联系,完成其交代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 确定本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 领导本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四) 负责本会中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五) 负责本会经费的试用和管理;
(六) 加强内部成员的团结协作,调动成员工作积极性
(七) 在没有具体工作十七,着力于本会总体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十二条 副会长的职责:
(一) 协助会长处理日常事务,分管及协调各部门工作;
(二) 负责评优资料的收集、信息的处理以及结果的反馈;
及时完成会长布置的任务;
(三) 因特殊情况,会长无暇顾及本会工作时,副会长可代理会长职责;
(四) 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五) 在没有具体工作十七,着力于本会总体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十三条 主任、部长(副主任、副部长)的职责:
(一) 负责执行会长团要求落实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并主持召开部门例会;
(二) 负责分配、协调本部门成员开展相关内部工作,并予以指导、监督;
(三) 负责做好与本会其他部门部长/主任在相关工作上的协调与沟通;
(四) 负责定期总结部门工作,根据部门实际不断完善部门建设;
(五) 负责策划、组织部委的培训;
(六) 副部长(副主任)负责协助部长(主任)开展相关工作;
(七) 因特殊情况,部长(主任)无暇顾及本会工作时,副部长(副主任)可代理部长(主任)职责;
第十四条 干部的罢免
凡是达到一下诸条之一者,主观部门有权将其从本会出名或按自动退出处理:
(一) 政治思想觉悟不高,言行不当,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二) 工作、生活作风不端正,严重影响本会声誉,在同学中产生不良影响者;
(三) 在机构内部“拉帮结派”,影响部门整体者;
(四) 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达3次及以上,屡教不改者;
(五) 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收警告以上处分者。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 本会根据相关制度,每学年对干部、部门进行考核评优,评选年度“优秀学生健康促进委员会干部”和“优秀学生健康促进委员会部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 对于未能遵守本章程,违反本会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健促会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内部批评、警告或辞退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健康促进委员会所有。
第十八条 本章程字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学生健康促进委员会分会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