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肇庆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本会接受学院党委的政治领导,接受全国学生联合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在学院团委及学校学生会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按照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活动;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成为学院学生与学院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使全体同学成为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
第三条 本会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方针,团结和组织全院同学,配合学院行政部门,完成下列任务:
围绕学院对大学生的培养目标,开展适合学生、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社会实践和文娱体育等各种活动;
对学生日常的生活秩序、社团活动实行自我管理;在维护学院整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组织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创造良好的学习、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
(四) 做好学院与其它兄弟学院之间的相互学习和思想交流的工作。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在本院注册的学生,即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享有如下的权利:
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有批评和监督本会的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权利;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询问和要求取得答复的权利;
(三) 参加本会举行的各行群众性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 本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
(二) 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勤奋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水平和道德修养,完成学院规定的学习任务。
第三章 组织建设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 最高权力机关: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学生代表大会,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会主持学生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审议有关修改《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报告,讨论、修改《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审议、批准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届学生会的工作任务;
(三) 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征集学生代表提案。
第十一条 学生会职权:
收集广大同学对学院和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处理学生代表提案,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提供建议和咨询;
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遇特殊情况的,由三名以上学生会委员提议,由学生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委员通过,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副主席在主席团助理中选举产生,主席团助理由学生会各部门推荐,经学院党委、学院团委及上届主席团成员考核通过后产生。
第十三条 学生会设办公室兼人力资源部、学术部、文娱部、社会实践部、权益部、体育部。其中办公室设正副主任,各部设正副部长、干事。
第十四条 加强学生全自身的建设,学生会干部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前提下,认真做好所担负的工作,以热情的主人翁态度为同学的成才铺路,学生会干部不宜兼职过多。
第四章 部门工作职能
第十五条 办公室兼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是学生会办公室及内部的综治机构,负责各部门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二)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学生会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监督,办公室用品的购买、领取和发放,并负责学生会经费的管理;
(三)处理起草学生会的各种工作文件、资料,负责订阅、领取并保管各种报刊、杂志,收集、记录各部门的活动情况;
(四)负责接待来访人员。
第十六条 学术部的工作职能:
(一)繁荣校园文化、以促进、培养同学的综合能力为目标,组织各种竞赛、演讲及其它学术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风,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
(二)主要负责学生会活动新闻稿;
(三)协助校学生会学术部的工作。
第十七条 权益部的工作职能:
(一)了解反映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把情况反映给学院有关部门,解决学生中的实际困难,保证同学们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二)帮助学生培养独立生活和自我服务的能力,开展卫生宣传,活跃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进同学们的身心健康;
(三) 加强与学院后勤部门联系,协助学院搞好后勤工作。
(四)针对女生特点,开展适合女生参与的各种校园文化活动;
(五)积极了解女生们平时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并及时帮助解决;
(六)定期举办一系列的文娱活动,丰富学院女生的课余生活。
第十八条 文娱部的工作职能:
(一)积极开展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适应青年的文娱活动,举办周末舞会,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二)培养文娱骨干,普及文娱知识。
第十九条 社会实践部的工作职能:
(一)积极组织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
(二)组织我院广大学生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三)负责学生会各项外联工作。
第二十条 体育部的工作职能:
(一)积极组织各项体育竞赛,协助各院队的训练,组织体测训练学生;
(二)协助校学生会体育部的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会章程的解释权统归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会所有。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会
学生会组织建设情况及各部门工作职能
第一章 组织建设情况
一、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最高权力机关:
(一)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学生代表大会,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会主持学生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三、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有关修改《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报告,讨论、修改《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二)审议、批准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届学生会的工作任务;
(三)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征集学生代表提案。
四、学生会职权:
(一)收集广大同学对学院和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处理学生代表提案,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提供建议和咨询;
(二)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遇特殊情况的,由三名以上学生会委员提议,由学生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委员通过,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五、主席和副主席:
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副主席在主席团助理中选举产生,主席团助理由学生会各部门推荐,经学院党委、学院团委及上届主席团成员考核通过后产生。
六、部门设立内容:
学生会设办公室、学术部、文娱部、社会实践部、权益部、体育部。其中办公室设正副主任、干事,各部设正副部长、干事。
七、干部主要责任:
加强学生全自身的建设,学生会干部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前提下,认真做好所担负的工作,以热情的主人翁态度为同学的成才铺路,学生会干部不宜兼职过多。
第二章 部门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是学生会办公室及内部的综治机构,负责各部门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二)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学生会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监督,办公室用品的购买、领取和发放,并负责学生会经费的管理;
(三)处理起草学生会的各种工作文件、资料,负责订阅、领取并保管各种报刊、杂志,收集、记录各部门的活动情况;
(四)负责接待来访人员。
二、学术部的工作职能:
(一)繁荣校园文化、以促进、培养同学的综合能力为目标,组织各种竞赛、演讲及其它学术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风,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
(二)主要负责学生会活动新闻稿;
(三)协助校学生会学术部的工作。
三、文娱部的工作职能:
(一)积极开展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适应青年的文娱活动,举办周末舞会,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二)培养文娱骨干,普及文娱知识。
四、社会实践部的工作职能:
(一)积极组织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
(二)组织我院广大学生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三)负责学生会各项外联工作。
五、权益部的工作职能:
(一)置办学院各项活动所需物品,负责院运会校运会大本营装饰活动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对学院同学们在学习,购物,住宿,餐饮等方面问题进行调研并及时的反馈;
(三)掌管学院礼仪队,开展各项礼仪培训活动。
六、体育部的工作职能:
(一)积极组织各项体育竞赛,协助各院队的训练,组织体测训练学生;
(二)协助校学生会体育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