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是完成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本科生在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科学研究初步训练和专业技术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考核,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和目标管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管理,确保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全面提高我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独立设置的一门必修课程,通过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能力:

1.培养学生综合应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初步进行技术开发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2.培养学生运用专业手段和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3.培养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综合能力。

4.培养学生严肃认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以及独立思考的良好习惯和创新意识。

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拓展知识广度,深化专业知识深度,提高专业技术能力,获得阅读文献、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工程训练、工具书使用和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提高:

1.调查研究、方案论证、分析比较、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

2.设计、计算、绘图与标准正确选择的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撰写论文能力。

4.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二、工作组织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是在学校教务部宏观指导和主管教学院长领导下,由学院教务办公室统一管理与协调,各系具体组织,各专业具体负责,各系(专业)教研室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安排指导教师,确定学生论文题目,填报毕业论文题目汇总表并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2.各专业负责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过程管理与毕业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

3.主持召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分配会议,审定论文任务书、工作计划等,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工作进展情况。

4.组织答辩小组,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结工作,向教务部提交详细的书面总结报告,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装订并建档保管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资料。

5.各专业负责人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在答辩后一周内由各专业负责人收齐、检查、登记造册后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教务办公室检查后保存在学院教学档案室。

教学主管院长及教务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系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布置院级、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等管理工作。

在院长或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由各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管理、协调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

2.贯彻执行上级及学校有关要求,结合各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定相应的毕业论文撰写 要求、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

3.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配备情况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及推荐。

4.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费及时到位,明确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负责组织、监督毕业论文开题、指导教师审阅、交叉评阅、答辩、评分工作。

5.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记载工作量,对不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教师,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暂停或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并按《肇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6.定期组织汇报情况,研究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三、选题范围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是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关键,各专业要切实加强论文的选题工作,做好选题指导。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性。选题要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充分体现本专业基本教学内容和训练内容,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全面锻炼。我院各专业学生要尽量选择实验类、工程实践类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拟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切忌题目立意过大、内容空泛。

2.实践性。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将选题与生产实践、技术开发应用、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鼓励与校外企业合作拟定题目,同时采取联合指导的方式。

3.可行性。论文题目要具有可行性,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切实满足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的要求,课题难度要适当,避免过深和过浅,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完成任务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4.创新性。题目要结合学科创新、技术创新和具体产品创新,使论文题目在难度适中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反映科技创新和社会生产创意的需要,鼓励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结合。

5.个性化。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鼓励学有专长的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兴趣自拟题目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系主任同意、院主管领导批准,各系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6.毕业设计(论文)应一人一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7.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贯彻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学生所学专业进行选题,具有必要的开拓性和创新性。工科类毕业设计(论文)技术应用型题目比例应不低于70%。

8.题目一经确定, 一般不得随意变更,确需改变选题的,须在论文管理系统申请变更,并经指导教师同意、专业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

9.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必须逐年更新,对使用多年的题目,要求在内容和方法上不断充实和更新,各专业每学年的改进题目或新题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70%。

四、指导老师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技术开发和科研能力较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科研人员或实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但可以协助指导教师的工作。在外单位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必要时可聘请外单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担任指导工作,但应指定本单位专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定期联系。为了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确因师资紧张,个别教师指导人数超过15人时,必须由系(教研室)提出书面报告,经学校教务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鼓励有科研和技术开发课题的教师多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鼓励校企合作联合指导毕业论文,推广双导师制。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1.提出选题,指导学生做好论文前的准备工作(如调研、文献资料、图书、工具书、实验设备、器材等),制订周密的进度计划。

2.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选题结束后发给学生,指导学生写好开题报告,对学生的总体方案设计、实验方案或调查方案的选择、数据处理、理论或实验分析的方法等作必要审查,并给予认真指导。

3.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中,严格要求和管理,定期检查学生工作进度及质量,认真考察学生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等,并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考核,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评价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加强安全纪律教育,在毕业设计(论文)的调研和科研实验中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5.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每份论文的全部资料,坚持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给出评定意见。

6.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指导教师每周与学生交流指导不少于1次,并对学生进行考勤;指导教师因公必须出差,按学校、学院相关规范办理。指导并督促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中阶段性提交不少于8次周进展,不得一次性补交。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学生原则上必须修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方有资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未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或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者,不准予毕业。

2.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安排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等要求执行,一般应不少于12周。在第七学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动员、选题、指导教师确定、文献查阅等工作,在第八学期集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验(调研)、撰写、答辩及成绩评定等环节。

3.毕业设计(论文)要具有学术或专业技术性,要对自然科学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并表述其研究成果。

4.毕业设计(论文)要具有创见性,要求作者对学术或工程的某一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新的构想或新的发展与完善。

5.毕业设计(论文)要具有科学性,要求作者的论述系统完整,不能零碎和片面,做到首尾一贯而不能前后矛盾,要实事求是而不能主观臆造。

6.毕业设计(论文)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逻辑清晰、语言简练流畅,有必要的相关资料、图表等。

7.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参阅一定量的外文资料,并在设计(论文)中反映出来。

8.学生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严肃认真,按时完成任务。

9.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拟定的任务书,在查阅相关资料后遵照教师要求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且开题工作须在指导教师下发任务书两周内完成。

10.凡无故缺席毕业设计(论文)时间累计达到毕业论文总时数1/3者,取消其继续修读本次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11.毕业论文的撰写应遵守肇庆学院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出现抄袭、雷同、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情况,一经查实,论文成绩计为零分,并视情节给予学生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同时追究指导教师相关责任。

(二)、学生要求

1.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严格按照学校、学院及指导老师的要求执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认真完整地完成各环节的响应操作, 自行承担各环节操作逾期的后果。

2.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独立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

毕业设计(论文)弄虚作假、抄袭、拷贝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按考试作弊处理。

3.学生应使用学校图书馆“中国期刊网络资源总库 ”、“中国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分别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关键词的密切相关文献检索。

4.学生要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5.指导讨论不得少于每周1次(可通过网络、电话等各种形式进行),工作记录每周不得少于1次;学生请假,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范执行。

6.学生调研或实验时,须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相关规范,严禁在工作场所喧嚣、嬉闹、玩电子游戏或从事其它非正常活动。

7.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材料必须装入档案袋全部归档。

(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中,不得出现大于20行的程序编译字符段;20行以上的编译程序字符段,必须作为毕业说明书或论文的附录,并在文中注明附录序号。

2.设计类图纸总量折合为A0图纸不得少于3张。非设计类的毕业设计(论文)无此项要求。

3.毕业设计(论文)的字数折算按照《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第2条执行。

六、毕业设计(论文)考核

1.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应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审阅、交叉评阅和答辩四个环节,综合评定后给出意见。

2.答辩资格审查。学生按计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经形式审查通过后获得参加答辩资格。

3.审阅。指导教师对形式审查通过后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阅,评定审阅成绩、出具审阅意见。 并按规定评定平时成绩,给出评语。

4.交叉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各专业组织教师进行交叉评阅,评阅教师应认真评阅,评定评阅成绩,给出评语。

5.答辩。通过上述考核环节合格之后,进入答辩程序。凡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缺勤时间(含请假时间)累计达三分之一以上者,必须补做由指导教师编制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内容,方能参加答辩、考核及成绩评定。

七、答辩与成绩评定

1.答辩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答辩资格审查合格且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审阅合格的学生,方可申请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不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不具备毕业和获得相应学位的资格。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应仔细审阅,给出客观的评价成绩;必要时,指导教师必须在“指导教师评阅意见 ”中写明毕业设计(论文)的关键问题所在,以及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中的解决方法和结果。指导教师审阅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才能交予评阅教师审阅。指导教师评价意见不合格的,按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处理。

3.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应由评阅教师详细评阅,评阅教师客观填写评阅教师评议表,并给出评阅成绩。评阅教师应具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自己学生的评阅人;必要时,评阅教师必须在“评阅教师评阅意见 ”中写明毕业设计(论文)的关键问题所在。评阅合格的学生,才能申请参加答辩。

4.各专业应在每年5月上旬完成答辩工作,原则上不提倡过早举行答辩。答辩前,各系或专业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应具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资格,答辩小组成员数为不少于三人的奇数,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组长。

5.答辩应包括论文陈述和答辩提问两个环节,每名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二十分钟内。

6.答辩小组的每位教师应根据答辩情况,在《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现场答辩成绩表》中客观填写答辩评定成绩,并在该表上签名;答辩小组秘书在《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表》上签名,并根据“现场答辩成绩表 ”中的成绩,计算并登记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评议表;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并在论文管理系统中录入答辩成绩及提交相关材料。

答辩成绩不合格的,按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处理;修改合格后,方可申请二次答辩。

对答辩成绩存在异议的毕业设计(论文),经各系(教研室)审查同意并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院组织二次答辩。

7.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必须严格掌握标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为五级计分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 (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优秀成绩所占比例不应超过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总量的5%。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答辩资格:

(1)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

(2)论文有原则性错误,经指导教师提出未进行修正者。

(3)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做者。

(4)经学校使用大学生论文诚信检测系统检测,文字重合率达25%及以上者。

(5)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八、评分标准

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时,应根据《肇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参考评分标准表(理工科)》进行逐项打分,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答辩成绩各部分所占总成绩比例分别为 40%、20%、40%,  各部分成绩单项评分一般不得超过 95 分。

1.指导教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包括:学生工作态度、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应用文献 资料能力、设计(实验)能力、计算能力、外文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技术经济分析能力、 图纸(或插图)质量、论文(设计)质量、规范化程度、应用价值及创新点等方面。

2.评阅教师成绩。由评阅教师评定。包括:论文工作量、计算正确性、方案先进性、推理  严密性、数据准确可靠性、图纸质量、是否具有一定的特色、独立见解与创新、文字表达规范性等。

3.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集体评定。包括:答辩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作报告的完满程度,基本问题、综合问题与补充提高问题三方面回答正确,表达清楚的程度等,答辩记录表中需体现此三类问题。

4.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可经过修改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合格者,成绩定为及格,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可重修。学生补做毕业设计(论文) 由所在系(教研室)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其间的一切费用由学生自理。

5.毕业设计(论文)凡未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

(1)论文有独创、有特色。

(2)采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或辅助设计达到一定比例。

(3)用外文写出合格的摘要。

6.毕业设计(论文)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评为不及格:

(1)态度不认真,平时纪律松弛,缺勤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时数1/3者。

(2)在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如请人代写论文,抄袭他人论文等)。

(3)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质量差,或有原则性错误。

(4)答辩时论点表达模糊,不能回答基本问题,缺乏必要的理论基础、技术知识。

(5)第二次答辩不通过。

九、总结与归档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由各系(教研室)收回所有的资料作为教学资料建档妥善保存。各专业为每个学生建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档案袋,需要装袋的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议表、答辩记录表、总评决议表以及查重检测报告、AIGC检测报告等。各专业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档案袋提交学院教务室统一存档,保存期不少于三年,优秀毕业论文长期保存。

2.毕业答辩结束后,各系(教研室)应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完成情况、成果、成绩评定、突出的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主要工作经验等),各专业执行本办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各专业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对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总结须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在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

十、其他

1.赴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按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办理。

2.“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毕业设计(论文)现场答辩成绩表 ”、“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封装表 ”等归档材料规范文件。

3.本办法由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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