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知识|@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等你查收


又是一年毕业季,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疑虑,区委组织部就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解答,以供毕业生参考。

什么是党组织关系转接

1.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根据《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2.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出国留学的党员要及时办理保留党籍手续。
3.党员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内转接的,直接通过“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对于暂未接入系统的,党员凭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4.党员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有关党组织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5.党员档案将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随档案一同转移。

毕业之后,组织关系转到哪里

1.找到工作了,组织关系转到哪?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规定: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工作没确定,组织关系转到哪?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规定: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
3.工作变动大,居住地不稳定,该怎么转接?
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常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在工作变动期间,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在与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保持联系的同时,积极主动就近参与社区、园区党群服务中心各类党组织活动,过好多重组织生活。待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时,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
4.去国外留学,组织关系怎么办?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规定: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高校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高校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目前国内已经开通网上转接组织关系,省内可以直接通过网上转接。毕业生党员在确认目标党组织名称后,按照有关规定,由高校党务工作人员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转接,无需填写纸质介绍信,逐级审批后即可直接进行网上转出与接收。待网上组织关系进入我区审批流程后,由党委编入党支部、党小组。

不能在网上转接组织关系的,需要先确认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由转出地党委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基层党委,内容中要写明转去的党支部。毕业生党员需携带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到所属党委报到,由党委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由党委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由党员本人负责交回高校党委备案。

转接过程中,遇到以下问题怎么办

1.有效期是多久?逾期怎么办?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差异,请以介绍信上写明的期限为准,务必要在有效期内办理好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高校党组织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参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
2.预备党员转入新支部后如何转正?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在毕业党组织关系转接时,需将本人预备党员档案材料交到转入地党组织。无论是转入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还是用人单位党组织,只要预备党员本人按时交纳党费、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定时提交思想汇报、转正申请等,都不会影响按期转正。同时,《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也规定: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因此,组织关系转接后,当地党组织如果需要一定考察期,出现推迟转正半年的情况也不要太担心。
3.相关组织不接收毕业生如何处置?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以及不按规定回执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上级党组织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组织关系转接中,需要本人确认便于参加组织生活的目的地党组织,再查看党组织关系转入基本条件,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若本人符合党组织关系转接条件,而目标单位、高校、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生本人可向其上一级党组织进行反馈,组织部门将依规处理。

毕业生党员对组织关系接转,一定要重视!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后,一定要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转载来源: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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