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为适应学分制改革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提升本科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自2020级本科生起实施大类招生与培养。为切实做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肇庆学院大类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和《肇庆学院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专业分流遵循大类招生、二次选拔、分类培养的指导思想,在厚基础、宽口径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发展与特长发挥。

二、分流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专业分流前公布实施细则,并组织专业负责人、本科生导师组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宣讲引导工作,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和透明度。

2. 学生自主选择与学院统筹相结合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但同时根据各专业的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及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各专业接收学生人数,确保专业以及学生的可持续性发展。

3. 成绩优先与学术特长优先原则。分流工作中优先考虑学生分流前综合成绩、综合考虑专业学术特长,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三、组织机构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统筹专业分流工作,制定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相关事项的组织与实施,确定各专业计划人数,并对学生专业意愿填写指导和学生材料审核等。

组长: 李鹤

副组长: 李剑英

组员: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教学秘书

四、分流方式

1.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召开论证会议,确定该年级两个专业方向的计划人数,学生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按照学生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流。

2. 第一轮按照笫一志愿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某专业计划人数限制时,这些学生直接确定为该专业,该专业人数未达所计划人数的,再根据学生所填第二志愿进行调配,以此类推。

3. 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计划人数限制时,则按照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分流,绩点相同时拥有专业学术特长者优先。若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相同,且未能提供其专业学术特长相关证明材料,再进一步参考工程图学1、高等数学І1和大学英语1(大学日语1)三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分流。第一轮未确定专业的学生,根据笫二志愿进行第二轮次的专业分流,以此类推。

4. 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的学生,视同放弃专业分流选择的权利,将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筹进行专业分流。

五、计划人数

招生专业

计划人数

备注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5

各专业实际招生数上下浮动不超过5

车辆工程

55

六、时间安排

1. 417-19,在学院网站发布专业分流实施细则,2020级学院各专业计划人数以该实施细则为准。

2. 419-23,各专业负责人通过专业介绍、实施细则解读等形式让学生了解各专业的特色以及分流方式,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3. 425-57,学院组织学生进行专业分流申请,学生填写《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附表一),并签字确认。

4. 58-20,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根据该实施细则进行专业分流。并将专业预分流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其核实并处理。公示结束后,将专业分流结果报教务处审核后统一公布。

七、其他

1. 专业分流确定后,如需变更专业,可依据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2. 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是指:工程图学1、专业导论与学涯规划、计算机基础、计算机程序设计(C语言)、高等数学І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体育1、大学英语1(或大学日语1)、形式与政策1、军事理论、军事技能。

3.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专业分流参照《肇庆学院学生参军入伍激励办法》执行。

4. 本规定若与学校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1419


 附表一: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pdf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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